这阵子,如果没有鬼岛八千夜与少数几位文友的情义相挺,她恐怕撑不下去。

        文友……?她其实不太确定。

        黎恬恬自嘲地牵起嘴角,点开几封相熟的创作者传来的私讯。

        「晴大,如果真的没抄袭,要不要发文澄清一下?你没表示,别人都当你是自认了。」

        「你现在Ga0失踪或删帐号,在大家眼里就像瓜田李下,Si无对证啊。」

        她咬牙,关闭信件视窗。

        鬼岛八千夜提供的参考书里,有一句法学界奉为圭臬的至理名言:「被告无自证己罪之义务。」

        这意味着,天天天晴其实没必要hUaxIN思考虑当如何回应抄袭的指控,举证责任本该由控诉方承担。然而,h冤言却煞有介事地罗列出二十一点「雷同之处」,甚至制作成可供b对的调sE盘。黎恬恬一一细读过,发现内容多半不是断章取义,就是强词夺理,字里行间无不吹捧「恬愿」的独创X,同时将「天天天晴」贬得一文不值。

        这局Si棋最完美的解方,就是恬愿本人亲自站出来发声:「天天天晴就是我的分身。」

        如此一来,文风近似、用词雷同、情节重叠,一切指控均不成立。但,她却万万不能这麽做。一来,这不仅违反许瀚洋下达的禁令,苍穹文化的合约也明确禁止恬愿以其他笔名在外部平台和出版社发表作品;二来,也是她最私密、最不敢对人言说的心思──鬼岛八千夜极度厌恶恬愿。

        真是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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